管理工作區
身為網狀架構系統管理員,您可以在 管理員 入口網站的 [工作區] 索引卷標上,管理組織中存在的工作區。 如需如何取得和使用 管理員 入口網站的資訊,請參閱關於 管理員 入口網站。
在 [ 工作區] 索引 標籤上,您會看到租使用者中所有工作區的清單。 在清單上方,功能區提供可協助您控管工作區的選項。 這些選項也會出現在 所選工作區的 [其他選項] 功能表中。 選項清單會根據工作區類型和狀態而有所不同。 所有選項都會在工作區選項下描述。
工作區清單的數據行如下所述
資料行 | 描述 |
---|---|
名稱 | 指定給工作區的名稱。 |
說明 | 工作區設定描述欄位中提供的資訊。 |
類型 | 工作區的類型。 工作區有兩種類型: 工作區 (也稱為「應用程式工作區」) 個人群組 (“我的工作區”) |
州 (縣/市) | 狀態可讓您知道工作區是否可供使用。 有五種狀態: 作用中、 孤立、 已刪除、 移除和 找不到。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工作區狀態。 |
容量名稱 | 指定給工作區容量的名稱。 |
容量 SKU 層 | 工作區容量所使用的授權類型。 容量 SKU 層包括 進階版 和每位使用者 進階版 (PPU) 。 如需容量層級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在 進階版 中設定和管理容量。 |
升級狀態 | 升級狀態可讓您知道工作區是否符合 Microsoft Fabric 升級的資格。 |
[工作區] 索引標籤上的資料表數據行會對應至系統管理員 Rest API 針對工作區傳回的屬性。 個人工作區的類型為 PersonalGroup,所有其他工作區都是 Workspace 類型。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工作區。
工作區狀態
可能的工作區狀態如下所述。
州/縣 | 描述 |
---|---|
使用中 | 一般工作區。 它不會指出使用方式或內部內容的任何專案,只有工作區本身是「正常」的。 |
孤立 | 沒有系統管理員使用者的工作區。 您必須指派系統管理員。 |
已刪除 | 已刪除的工作區。 刪除工作區時,它會進入保留期間。 在保留期間,Microsoft Fabric 系統管理員可以還原工作區。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工作區保留 。 保留期間結束時,工作區會進入 [移除 ] 狀態。 |
刪除 | 在已刪除工作區保留期間結束時,它會進入 [移除 ] 狀態。 在此狀態期間,工作區會永久移除。 永久移除工作區需要一小段時間,並取決於服務和資料夾內容。 |
找不到 | 如果客戶的 API 要求包含不屬於客戶租使用者之工作區的工作區標識碼,則會傳回「找不到」做為該標識符的狀態。 |
工作區選項
清單頂端的功能區以及個別工作區的 [更多選項] 功能表會提供可協助您管理工作區的選項。 [重新整理] 和 [匯出] 選項一律存在,而顯示的其他選項選擇則取決於工作區類型和狀態。 以下說明所有選項。
選項 | 描述 |
---|---|
重新整理 | 重新整理工作區清單。 |
匯出 | 將數據表導出為 .csv 檔案。 |
詳細資料 | 列出工作區中包含的專案。 |
編輯 | 可讓您編輯工作區名稱和描述。 |
存取權限 | 可讓您管理工作區存取權。 您可以使用此功能來刪除工作區,方法是先將自己新增至工作區作為系統管理員,然後開啟工作區將其刪除。 |
取得存取權 | 授與您其他使用者 MyWorkspace 的暫時存取權。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取得任何使用者的 [我的工作區 ] 存取權。 |
容量 | 可讓您將工作區指派給 進階版 容量,或將其從 進階版 容量中移除。 |
復原 | 可讓您還原孤立的工作區。 |
Restore | 可讓您還原已離開組織或已刪除共同作業工作區之使用者的 MyWorkspace。 針對 MyWorkspaces,請參閱 將已刪除的 [我的工作區] 還原為應用程式工作區。 如需共同作業工作區,請參閱 還原已刪除的共同作業工作區 |
永久刪除 | 可讓您在其保留期間結束之前永久刪除已刪除的共同作業工作區。 請參閱 在保留期間永久刪除已刪除的共同作業工作區。 |
工作區保留期
根據預設,刪除工作區時,不會永久且無法立即刪除。 相反地,它會進入一個保留期間,以便還原它。 在保留期間結束時,它會永久移除,而且無法再復原它或其內容。
個人工作區 (我的工作區) 的保留期限為30天。
可設定共同作業工作區的保留期間。 預設的保留期限為七天。 不過,網狀架構管理員可以開啟管理入口網站中的 [ 定義工作區保留期限] 設定,並指定所需的保留期間(從 7 到 90 天) 來變更保留期限 的長度。
在保留期間,網狀架構管理員可以 還原工作區。
在保留期間結束時,工作區會永久刪除,且其內容無法復原。
當工作區處於保留期間時,網狀架構管理員可以 在保留期間結束之前永久刪除它。
設定已刪除共同作業工作區的保留期間
根據預設,已刪除的共同作業工作區會保留七天。 網狀架構管理員可以使用 [定義工作區保留期間租使用者] 設定,變更保留期限 的長度(從 7 到 90 天)。
- 在網狀架構管理入口網站中,移至 [工作區設定>] [定義工作區保留期間]。
- 開啟設定,並輸入所需保留期限的天數。 您可以選擇 7 到 90 天的任何位置。
- 完成後,請選取 [ 套用]。
注意
當 [ 定義工作區租用期間 ] 設定關閉時,已刪除的共同作業工作區會自動保留 7 天。
此設定不會影響 [我的工作區] 的保留期間。 我的工作區 一律有 30 天的保留期間。
還原已刪除的共同作業工作區
當已刪除的共同作業工作區處於保留期間時,網狀架構管理員可以還原它及其內容。
- 在網狀架構管理入口網站中,開啟 [工作區] 頁面,並尋找您要還原的已刪除共同作業工作區。 共同作業工作區的類型為 Workspace。 保留期間內的工作區具有 [已刪除] 狀態。
- 選取工作區,然後從功能區選擇 [還原 ],或選取 [更多選項], 然後選擇 [ 還原]。
- 在顯示的 [還原工作區] 面板中,為工作區提供新的名稱,並在工作區中指派至少一位使用者 管理員 角色。
- 完成後,請選取 [ 還原]。
在保留期間永久刪除已刪除的共同作業工作區
當已刪除的共同作業工作區處於保留期間時,網狀架構系統管理員會在保留期間結束之前永久刪除它。
- 在網狀架構管理入口網站中,開啟 [工作區] 頁面,並尋找您要還原的已刪除共同作業工作區。 共同作業工作區的類型為 Workspace 。 保留期間內的工作區具有 [已刪除 ] 狀態 。
- 選取工作區,然後選擇 功能區中的 [永久刪除] ,或選取 [其他選項], 然後選擇 [ 永久刪除 ]。
系統會要求您確認永久刪除。 確認之後,工作區及其內容將無法再復原。
控管我的工作區
每個網狀架構使用者都有一個名為「我的工作區」的個人工作區,讓他們可以使用自己的內容。 雖然通常僅自己的工作區擁有者可以存取其我的工作區,但網狀架構管理員可以使用一組功能來協助他們控管這些工作區。 透過這些功能,網狀架構管理員可以:
- 取得任何使用者 [我的工作區] 內容的存取權
- 為所有現有和新的 [我的工作區] 指定預設容量
- 防止使用者將我的工作區移至可能位於不符合規範區域的不同容量
- 將已刪除的 [我的工作區] 還原為應用程式工作區
下列各節將說明這些功能。
取得任何使用者的 [我的工作區] 存取權
若要取得特定 [我的工作區] 的存取權
- 在 [網狀架構] 管理員入口網站中,開啟 [工作區] 頁面,並尋找您想要存取的個人工作區。
- 選取工作區,然後選擇 功能區中的 [取得存取 權],或選取 [更多選項] ,然後選擇 [ 取得存取 ]。
注意
取得存取權之後,功能區和 [更多選項] 功能表會顯示 相同 [我的工作區] 的 [移除存取 權]。 如果您未選取其中一個選項來移除存取權,則系統管理員會在 24 小時後自動撤銷存取權。 我的工作區擁有者的存取權保持不變。
一旦您有存取權,[我的工作區] 會顯示在可從流覽窗格存取的工作區清單中。 圖示 表示它是我的工作區。
進入 [我的工作區] 之後,您可以執行任何動作,就好像是您自己的 [我的工作區]。 您可以檢視和對內容進行任何變更,包括共用或取消共用。 但您無法將 [我的工作區] 的存取權授與其他人。
指定 [我的工作區] 的預設容量
網狀架構系統管理員或容量管理員可以將容量指定為 [我的工作區] 的預設容量。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為我的工作區指定預設容量
防止我的工作區擁有者將其工作區重新指派至不同的容量
網狀架構管理員可以指定 [我的工作區] 的預設容量。 不過,即使我的工作區已指派給進階版容量,工作區的擁有者仍然可以將它移回 Pro,其位於共用容量中。 將工作區從進階版容量移至共用容量,可能會導致工作區中所包含的內容因數據落地需求而變得不符合規範,因為它可能會移至不同的區域。 為避免這種情況,網狀架構管理員可以關閉 [使用者可以重新指派個人工作區 租使用者管理員] 設定,封鎖我的工作區擁有者將其工作區移至不同的容量。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工作區設定 。
將已刪除的 [我的工作區] 還原為應用程式工作區
當使用者從公司的 Active Directory 中刪除時,其 [我的工作區] 會顯示為 [管理員 入口網站中 [工作區] 頁面上 [狀態] 欄中的 [已刪除]。 網狀架構管理員可以將已刪除的 [我的工作區] 還原為其他使用者可共同作業的應用程式工作區。
在此還原程式期間,網狀架構系統管理員必須在新的應用程式工作區中至少指派一個工作區管理員,並提供新的工作區名稱。 還原工作區之後,它會顯示為工作區在 管理員 入口網站中 [工作區] 頁面上的 [類型] 數據行中。
將已刪除的 [我的工作區] 還原為應用程式工作區
- 在 [網狀架構] 管理員 入口網站中,開啟 [工作區] 頁面,並尋找您想要還原的已刪除個人工作區。
- 選取工作區,然後從功能區選擇 [還原 ],或選取 [更多選項], 然後選擇 [ 還原]。
- 在顯示的 [還原工作區] 面板中,為工作區提供新的名稱,並在工作區中指派至少一位使用者 管理員 角色。
- 完成後,請選取 [ 還原]。
在已刪除的工作區還原為應用程式工作區之後,就如同任何其他應用程式工作區一樣。
四處移動資料
工作區及其包含的數據位於容量上,而且可以藉由將工作區指派給不同的容量來移動。 這類移動可能位於不同區域的容量之間,或不同容量類型之間,例如 進階版 和共用。
在 Microsoft Fabric 中,這類移動目前有下列限制:
非 Power BI Fabric 項目無法從 進階版 移至共用容量。
非 Power BI Fabric 項目無法在區域之間移動。
這表示:
將工作區從一個容量移至相同區域內的另一個容量
如果工作區有非 Power BI Fabric 專案,您只能將它從一個 進階版 容量移至另一個 進階版 容量。 如果您想要將工作區從 進階版 移至共用容量,除非您先刪除所有非 Power BI Fabric 專案,否則將無法這麼做。
如果工作區沒有非 Power BI Fabric 專案(也就是只有 Power BI 專案),則支援將工作區從 進階版 移至共用。
將工作區從一個容量移至不同區域中的容量
如果工作區中有非 Power BI Fabric 專案,您將無法移動工作區。 如果工作區曾經有非 PowerBI Fabric 專案,但所有專案都已刪除,您也無法將工作區移至不同區域中的容量。
如果工作區沒有非 Power BI Fabric 專案(也就是只有 Power BI 專案),則會支援將工作區移至不同區域中的另一個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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